夫妻离婚后房子过户所需材料因离婚方式而异,协议离婚一般需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诉讼离婚则需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房子过户是一个常见的问题,而所需材料会根据离婚的具体方式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过户材料

首先是离婚证,这是证明夫妻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离婚协议书必不可少,其中应明确房产的归属等相关内容,并且该协议书需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备案。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证明文件,是办理过户的关键材料之一。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用于确认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此外,可能还需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这是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书面文件。

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过户材料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需要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这些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明确了房产的归属情况。同样也需要房产证来证明房屋的产权,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另外,可能也需要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需要共同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果材料存在问题,可能会导致过户手续无法顺利进行。同时,不同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具体要求,所以在办理过户之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确保能够一次性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夫妻离婚以后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材料(0)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