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一方不离报警通常无法解决问题,报警一般适用于处理涉及违法犯罪、人身安全威胁等紧急情况,单纯一方不同意离婚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这本质上是民事纠纷,主要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民事法律问题。而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单纯的一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并没有违反治安管理或构成犯罪行为,所以报警并不能直接解决离婚纠纷。
如果遇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即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不过,如果在离婚过程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暴力行为,如殴打、威胁等,严重危及到人身安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报警的。因为实施暴力行为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同时,这些暴力行为的证据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报警以及采取何种方式解决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