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代偿是国家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特定地区、单位就业或服义务兵役等,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或代偿的政策。
补偿代偿政策通常分为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种类型,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下有着不同的规定和意义。
基层就业补偿代偿: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这里的基层单位包括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艰苦地区的生产一线。通过这种补偿代偿政策,能够吸引更多毕业生投身基层建设,缓解基层人才短缺的问题。
服义务兵役补偿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高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高于12000元。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大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提高兵员质量,同时减轻大学生服兵役期间的经济负担,让他们能够安心服役。
补偿代偿的申请与发放:符合条件的学生需要按规定程序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补偿代偿资金会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发放。如果学生中途出现违约情况,如未完成规定的服务期限等,可能需要退还已获得的补偿代偿资金。

法律依据: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资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高等教育(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