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次记1分,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因此,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会面临记1分以及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车辆定期年检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制动系统、灯光系统等方面的问题,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的行驶状态,保障自身以及其他道路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定期年检也有助于环境保护,通过检测车辆的尾气排放等情况,促使车辆符合环保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如果车辆未按规定年检,除了面临上述的扣分和罚款外,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这会给车主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车主们一定要牢记车辆的年检时间,按时进行车辆年检,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