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突然停车被撞,责任划分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般高速突然停车方责任较大,但如果后方车辆存在超速、未保持安全车距等违规行为,后方车辆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正常行驶速度较快,突然停车是极其危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高速公路行车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高速突然停车的一方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为高速公路是供车辆快速、连续通行的道路,其他车辆按照正常的行驶速度和安全车距行驶,突然停车打破了这种正常的交通秩序,使得后方车辆难以在短时间内做出有效反应,大大增加了追尾碰撞的风险。
然而,如果后方车辆存在违法行为,责任划分会有所不同。例如,后方车辆超速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速会影响车辆的制动距离和操控性能,导致其无法及时应对前方突然停车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后方车辆也需要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另外,若后方车辆没有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在前方车辆突然停车时来不及刹车,也不能免除其责任。
在实际的责任认定中,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现场勘查、车辆行驶轨迹、行车记录仪等证据来综合判断。他们会分析双方车辆的行驶状态、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停车方是因为车辆突发故障且按照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了警告标志等采取了合理的警示措施,那么停车方的责任可能会相对减轻。而如果后方车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了安全车距和合理车速,那么突然停车方大概率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总之,高速突然停车被撞的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以确保责任认定的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