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完合同不发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当遇到单位签完合同却不发工资的情况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首先是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不发工资的原因。也许是单位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等临时性问题,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工资发放的时间和方式,和平解决问题。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也有助于维护与单位的关系。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政府机构。劳动者可以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这种方式较为便捷,能借助行政力量促使单位解决问题。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重要的途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程序相对正规,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后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若仲裁后仍未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用人单位若仍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劳动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以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待遇等情况,这样才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