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满足法定情形,收集相关证据,选择合适的途径,遵循法定程序。一般先确定侵权行为符合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再收集证据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提出主张。
要明确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此外,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相关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也会受理。
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关键。对于侵权行为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可证明身体受到伤害;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能证明名誉权、肖像权等受到侵害。对于精神损害后果的证据,可通过心理咨询记录、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等加以证明。同时,要证明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可能需要专业的鉴定或医生的说明。
然后,选择主张的途径。可以先尝试与侵权人协商,通过友好沟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并达成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进行调解,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就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参加庭审等。
最后,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