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债权转让的,诉讼时效随债权移转,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诉讼时效适用原债权的诉讼时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债权转让的情形下,诉讼时效会随债权一同移转。因为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与原债权相关的权利,其中就包括诉讼时效利益。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也就是说,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诉讼时效自然也适用原债权的诉讼时效规定。
例如,原债权人甲对债务人乙的债权诉讼时效起算日为2023年1月1日,按照三年诉讼时效计算,正常到期日为2026年1月1日。在2024年1月1日,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此时,丙取得该债权的同时,诉讼时效也继续按照原有的计算方式进行,即到2026年1月1日届满。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债权转让通知可能会对诉讼时效产生影响。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时,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权利人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可能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在债权转让过程中,相关当事人要密切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及时行使权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