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既可能指自己的父母,也可能涉及配偶的父母。从法定赡养义务角度,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责任;而对于配偶的父母,在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明确了子女对自己父母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这种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当父母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他们,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

对于配偶的父母,一般而言,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关系是一种紧密的家庭关系,一方赡养自己的父母时,另一方通常会给予支持和协助,共同承担起照顾双方老人的责任。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在丧偶的情况下,如果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仅在道德层面值得赞扬,在法律上也会给予一定的权益保障。这种规定鼓励了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关爱和扶助,维护了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赡养老人的范围既包括自己的父母,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涉及配偶的父母。在处理赡养问题时,应依据法律规定,同时结合道德伦理和家庭实际情况,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

赡养老人是指自己的父母还是老公的父母(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