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和盗窃罪在犯罪对象、犯罪故意形成时间、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区别,二者都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都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且都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首先来看二者的区别。
犯罪对象方面: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例如,帮朋友保管的贵重物品、他人遗忘在自己家中的钱包、在自己院子里挖出的埋藏物等。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这种占有可以是实际的持有,也可以是处在他人控制范围内的财物。比如,从他人口袋里偷走的手机、进入他人住宅盗窃的家电等。
犯罪故意形成时间方面: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犯罪故意通常是在合法持有他人财物之后才产生的。比如,一开始是好心帮朋友保管财物,后来见财起意,想将财物据为己有。而盗窃罪的犯罪故意是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就已经形成,行为人是怀着非法占有的目的去窃取他人财物。
行为方式方面: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是将自己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例如,朋友来索要之前保管的财物,保管人找各种借口拒绝归还。盗窃罪则是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获取他人财物,使财物脱离原所有人的控制。比如,趁人不注意,将他人放在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拿走。
再看二者的联系。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和盗窃罪都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它们的本质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损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并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当这两种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情节严重时,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社会的财产秩序和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