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官司赢了对方不给钱,可以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务纠纷官司胜诉后,若对方不按照判决结果给钱,首先要明确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节点。根据法律规定,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个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接下来是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流程。需要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就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是多样的。一方面,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比如,如果被执行人有工资收入,法院可以要求其所在单位协助,每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用于偿还债务。另一方面,法院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对于一些价值较高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法院会进行评估后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促使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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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