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之后工资并不一定是当时结清,不过在实践中最好能当场结清。一般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具体支付时间需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从法律规定的理想状态来说,辞退员工时工资应当场结清,这样能及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劳动者因工资支付延迟而面临经济上的困难。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由于用人单位财务结算等流程的复杂性,可能无法做到当时结清工资。例如,有些公司有固定的工资发放日期和财务结算周期,即便辞退员工,也会按照既定的工资发放时间来支付被辞退员工的工资。只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支付工资,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这种做法通常也是被允许的。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对辞退后工资支付时间有特别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比如双方约定在辞退后的某个特定日期支付工资,那么就需遵循此约定。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或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辞退之后工资不一定当时结清,但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应得到有效保障。

辞退之后工资是不是当时结清了(0)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