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无论签订多少年都不会自动转化为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合同,有各自不同的法律特征和适用规则,不存在因签订年限而相互转换的情况。
需要明确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本质区别。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存在隶属关系。而劳务合同通常是平等主体之间就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所达成的协议,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调整,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从合同的签订形式和内容来看,劳动合同有着严格的法律要求,比如必须具备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法定条款。而劳务合同的内容则更加灵活,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具体的劳务事项进行约定。
在实践中,判断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实际履行情况,而不是合同签订的年限。即使劳务合同签订了很长时间,只要双方一直按照劳务合同的约定履行,即提供劳务方以自己的技能、设备等独立完成工作任务,接受劳务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双方始终保持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就不会变成劳动合同关系。
要想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符合劳动合同要件的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及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劳务合同不会因为签订年限的问题而自然转变为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