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手续通常当天就能办完。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复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一般来说,办理复婚手续所需时间较短,主要取决于准备材料的齐全程度和当时办理业务的人数。如果当事人准备好所需的全部材料,且婚姻登记处办理业务的人不多,通常在一个小时内就可以完成所有手续。
办理复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婚姻状况的材料。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声明书上签名或按指印。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双方是否符合复婚的条件,如双方是否自愿复婚、是否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只要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当场为双方办理复婚登记,颁发结婚证。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遇到婚姻登记高峰时期,可能需要排队等待,办理时间会相应延长,但通常也不会超过一天。所以,总体而言,复婚手续正常情况下当天就能顺利办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