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复婚结婚证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申请:双方需持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复婚申请。所需证件通常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确认其是否齐全、有效。同时,工作人员会指导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进行全面审查,主要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当事人双方是否自愿复婚,是否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等。例如,会核实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况。

登记(发证):经过审查,符合复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在登记过程中,会将当事人的复婚情况记录在婚姻登记档案中。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即恢复,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差异。在办理复婚手续之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的材料,顺利完成复婚登记。

民政局复婚结婚证怎么办理流程(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