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间起诉离婚,孩子一般归女方直接抚养。
在法律层面,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有明确的规定和考量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哺乳期间的孩子通常不满两周岁,从保障婴儿的健康成长角度出发,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由母亲进行哺乳更有利于婴儿的营养摄入和身体发育。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判给男方。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像母亲患有艾滋病、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继续由母亲抚养孩子,可能会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还有,如果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例如母亲沉迷于玩乐,对孩子不管不顾,不履行照顾孩子的基本责任,父亲积极争取抚养权并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法院也有可能将孩子判给父亲。
另外,若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双方经过协商,女方愿意放弃抚养权,男方也有能力和意愿抚养孩子,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那么孩子可以归男方抚养。
总之,哺乳期间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在特殊情形下也会有不同的判定结果,核心是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