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房产税计算涉及两种情况。自用房产按房产余值计征,出租房产按租金收入计征。自用房产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出租房产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
一、房产税的计征方式及计算方法 开发商的房产用途不同,房产税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主要分为按房产余值计征和按租金收入计征两种。
(一)按房产余值计征 如果开发商的房产用于自身办公、仓库等自用情况,就按照房产余值来计算缴纳房产税。具体公式为:年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这里的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一般幅度为10%-30%。例如,某开发商有一处自用房产,房产原值为1000万元,当地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那么该房产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 1000×(1-20%)×1.2% = 9.6万元。
(二)按租金收入计征 当开发商将房产出租时,就按照租金收入来计算房产税。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12%。例如,开发商将一处房产出租,每年收取租金50万元,那么该房产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 50×12% = 6万元。
二、纳税时间和地点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各地会规定按季度或者半年缴纳。纳税地点为房产所在地。如果开发商有多处房产且不在同一地方,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
三、税收优惠政策 在某些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会享受一定的房产税优惠政策。比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此外,各地可能还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其他的优惠政策,开发商可以关注当地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