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一般会提供离婚协议书的模板,但不会提供具体内容填写完整的离婚协议书。此外,离婚夫妻也可以自行撰写离婚协议书,或在网络上查找合适的模板进行修改使用,还能委托律师起草。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书是重要的文件之一。民政局通常会有离婚协议书的模板,这是为了方便那些不太清楚离婚协议书格式和基本内容的夫妻。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民政局提供的仅仅是格式样本,它包含了离婚协议书应有的基本框架,比如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自愿离婚的表述、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情况、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大致条款。
夫妻双方如果选择使用民政局提供的模板,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子女的具体抚养安排、夫妻共同财产的详细分配、债务的明确分担等,将具体内容准确无误地填写进去。
除了使用民政局的模板,夫妻双方也可以自行撰写离婚协议书。自行撰写时,要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对各项事项的约定清晰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自行撰写的好处在于能够更贴合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
网络上也有大量的离婚协议书模板可供参考。在网络上查找模板时,要注意选择正规、可靠的来源,并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模板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不能完全照搬。
如果夫妻双方对法律规定不太熟悉,或者离婚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如财产种类繁多、子女抚养权争议较大等,还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合法、合理、全面的离婚协议书,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