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离婚虚构婚内债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主张该债务不成立。若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发现,可要求对虚构债务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后发现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当一方试图虚构婚内债务以达到在离婚时获取更多财产的目的时,有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对于被侵害的一方而言,收集证据是关键的第一步。证据的形式多种多样,比如虚假债务所涉及的借条,如果借条的书写时间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借条上的签名、笔迹存在疑点,都可以作为证据。此外,银行转账记录也很重要,如果所谓的债务转账存在异常,例如资金在短时间内又回流到虚构债务一方的账户,这就是有力的证据证明债务是虚假的。证人证言同样不容忽视,了解真实情况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词能够帮助还原事实真相。
如果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发现了一方虚构婚内债务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被侵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对虚构债务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情况进行判决。
若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曾经虚构婚内债务,也不必过于担忧。根据法律规定,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后,会重新审查相关证据和事实,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在整个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维护自己在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