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买医保,可通过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投诉举报,也可以拨打12333热线进行投诉,还能通过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维护权益。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就包括医疗保险。单位不给职工买医保的行为是违法的。
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是常见的方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前往其办公地点,以书面形式提交投诉材料,详细说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以及自己在该单位的工作情况、未购买医保的事实等。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受理此类投诉。它们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业务经办,对单位是否按规定为职工参保缴费有监管职责。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者现场提交材料等方式进行投诉,提供必要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2333是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益服务咨询投诉电话。拨打这个热线,按照语音提示选择相关服务,向工作人员说明单位不给买医保的情况。该热线会将投诉信息转接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会及时反馈处理进度。
如果经过投诉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补缴医保费用。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单位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单位未依法缴纳医保给自己造成损失为由,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整个投诉举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