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个月的缓冲期:法律给予用人单位一个月的时间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是考虑到用人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相关的手续和流程。在这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法律后果: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除了正常支付5000元工资外,还需要额外支付5000元作为二倍工资的赔偿,一直支付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满一年为止。
满一年后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除非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
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