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没还不一定会成为失信人。只有在被贷款机构起诉,法院判决后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时,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网络贷款领域,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是较为常见的情况,但这并不直接导致其成为失信人。网络贷款本质上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当借款人逾期未还款时,首先是违反了与贷款机构之间的合同约定。

一般来说,贷款机构在借款人逾期后,会采取一系列的催收措施。初期可能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借款人还款。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催收,借款人仍未还款,贷款机构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只有当贷款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后,才进入关键阶段。此时,如果借款人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却故意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贷款机构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成为失信人会带来诸多严重的后果。在生活方面,失信人会被限制高消费,例如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无法入住星级酒店等。在经济活动中,失信人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会受到限制,也难以参与一些商业合作项目。

然而,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并非恶意拖欠,并且积极与贷款机构沟通,尝试协商还款方案,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失信人。所以,网络贷款没还并不必然导致成为失信人,关键在于是否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拒不履行。

网络贷款没还会不会成失信人(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