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公安移交检察院的时间没有固定标准,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侦查期限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可能在几个月内完成侦查并移交,也可能因案件复杂而更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而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侦查工作依然在持续进行。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要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正常情形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有明确的限制。一般是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件简单、证据充分,公安机关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侦查并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然而,实际情况中很多案件并非如此简单。

当遇到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这意味着侦查时间可能会延长到三个月。另外,对于某些特殊案件,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三个月的基础上,还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再延长二个月。

除此之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所以,在取保候审之后,公安具体多久将案件移交检察院,要结合案件的难易程度、证据收集情况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

取保后公安多久移交检察院(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