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故意犯罪行为。

在刑法理论中,判断一个罪名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关键在于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主观心态。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进行作业,从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从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来看,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表现为故意。这里的故意,主要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强令行为违反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可能会引发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但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例如,在某些矿山开采中,矿主为了追求更高的产量和利润,明知井下存在通风不畅等安全隐患,却强令矿工冒险下井作业。矿主清楚这种强令行为可能会导致井下瓦斯爆炸等重大事故,但为了经济利益,他希望通过矿工的冒险作业来获取更多收益,或者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持一种放任的态度,即虽然不积极追求事故的发生,但也不采取有效措施去避免,听之任之。这种主观心态就符合故意犯罪的特征。

过失犯罪相区别,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而在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中,行为人并非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危害结果,也不是轻信能够避免,而是在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基于利益驱动等因素,故意实施强令行为。

综上所述,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属于故意犯罪行为,这一认定对于准确适用法律、打击此类危害生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故意还是过失行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