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案件既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轻伤案件的性质判定,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是公诉还是自诉。

从公诉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会立案侦查。在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种情况下,轻伤案件作为公诉案件处理,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法律的尊严。例如,在一些因琐事引发的打架斗殴事件中,造成他人轻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将案件按照公诉程序处理。

从自诉角度而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其中就包含故意伤害案(轻伤)。也就是说,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轻伤,并且不想通过公诉程序,而是希望自行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那么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自诉案件中,被害人需要自行承担举证责任,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伤害行为并造成了轻伤的后果。比如,一些邻里纠纷导致的轻伤案件,被害人掌握了相关的证人证言、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就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自诉。

综上所述,轻伤案件存在公诉和自诉两种程序,具体适用哪种程序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被害人的选择。

轻伤刑事责任是公诉还是自诉案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