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一般由其遗产继承人、共同债务人、保证人等负责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死亡,其有遗产可供继承,那么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清偿。例如,债务人留下价值 50 万元的遗产,而其生前债务为 60 万元,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用这 50 万元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 10 万元,若继承人不愿意偿还,则无需承担。

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债务人死亡后,其配偶需要承担继续偿还的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就需要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

如果债务有保证人,那么保证人可能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如果债务人没有遗产,也不存在共同债务人、保证人等情况,那么债务通常就无法得到清偿。总之,债务人死亡后债务的偿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承担主体。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由谁偿还(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