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公司账户里的钱在清偿完公司债务后,若还有剩余,将按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股东之间的约定进行分配。
公司在注销前,需要完成一系列法定程序,其中对公司账户资金的处理是重要环节。公司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等进行全面清查。清算组的职责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等。
在处理公司账户的钱时,第一步是要清偿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包括应付账款、银行贷款、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只有在完成这些债务的清偿后,才能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如果公司账户的钱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还有剩余,这部分剩余财产将分配给股东。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之间另有约定,也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整个清算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股东的分配也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