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他人补偿款的行为,可能需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属于不当得利,需承担返还责任;若涉及欺诈等违法手段冒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诈骗罪等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民事角度来看,冒领他人补偿款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冒领者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他人的补偿款,导致真正应得补偿款的人遭受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因此,冒领者有义务将冒领的补偿款返还给真正的权利人,并且如果在此过程中产生了利息等孳息,也应当一并返还。

在行政方面,如果冒领他人补偿款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行政管理规定,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例如,在一些涉及政府补偿项目的冒领行为中,相关部门可能会依据具体的行政法规,对冒领者处以罚款、警告等处罚。这是因为冒领行为破坏了行政管理秩序,干扰了正常的补偿分配工作。

从刑事角度分析,当冒领他人补偿款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且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时,就会构成犯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冒领者通过虚构自己是合法受领人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受领人的情况,使发放补偿款的单位或个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处分了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冒领他人补偿款的行为性质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同性质的行为将承担不同程度的法律责任。

冒领他人补偿款如何定性责任(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