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户口迁出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材料,手续一般包括申请、审核、迁移等步骤。

一、所需证件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这是证明个人身份和户籍信息的基本材料,用于确认迁移人的身份和户籍情况。

2. 结婚证明结婚证,用以证明迁移人与迁入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是户口迁移的重要依据。

3.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不同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比如迁入地的房产证明。如果迁入的是自有房产,房产证明可以作为落户的依据;有的地方还可能需要提供村(居)委会开具的同意接收证明,以表明迁入地社区对该迁移行为的认可。

二、办理手续步骤

1. 申请:携带上述证件材料前往拟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准迁证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迁移原因等内容。

2. 审核: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内容包括婚姻关系的真实性、迁入地是否符合落户条件等。

3. 领取准迁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准迁证。准迁证是户口迁移的重要凭证,它表明迁入地同意接收该迁移人员的户口。

4. 迁出户口:持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原户籍管理部门会在户口簿上注明户口迁出情况,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5. 迁入户口:最后,携带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到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会将迁移人的户口信息录入系统,并重新办理户口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结婚户口迁出手续前,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户口迁移。

结婚户口迁出要什么手续和证件材料(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