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终止合同的赔偿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若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定情形终止,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存在过错导致合同终止,一般无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明确赔偿的前提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出现特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可能涉及赔偿问题。
对于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情况,如果劳务派遣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单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这里的劳动条件包括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若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劳动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当用人单位出现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法定情形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行为,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务派遣工在遇到合同终止的情况时,应了解自身权益,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处理劳动合同终止事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