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改名字流程因改名情况不同而有差异,一般分为买卖、赠与、继承等,大致流程包括准备材料、提出申请、审核与缴纳税费、变更登记等。
一、买卖方式改名字流程
首先是准备材料,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接着,买卖双方要一起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之后,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等情况。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缴纳完税费后,凭借完税证明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
二、赠与方式改名字流程
同样先准备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赠与公证书等。赠与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以证明赠与行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愿。完成公证后,携带公证书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等税费。缴纳税费完成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受赠方。
三、继承方式改名字流程
当原产权人去世后,继承人要办理房产证更名。先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准备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机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等进行核实并出具公证书。然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名字变更为继承人。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房产证改名字时,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以确保顺利完成更名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