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的人对于判刑可能有影响,具体取决于前科的性质、距离本次犯罪的时间等因素,可能导致从重处罚,也可能没有实质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有前科对判刑的影响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构成累犯,会对量刑产生从重处罚的后果。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例如,甲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第三年又犯抢劫罪,这种情况下甲就构成一般累犯,法院在对其抢劫罪量刑时会考虑从重处罚。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对于特别累犯,同样会从重处罚。

如果前科不属于累犯的范畴,但属于有违法犯罪的历史记录,在司法量刑时,法官也可能会将其作为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比如有多次小偷小摸的治安处罚记录,之后又实施了盗窃犯罪,法官在量刑时可能会综合考虑其过往的不良行为,在法定量刑幅度内适当从重判处。

然而,并非所有的前科都会对判刑产生影响。如果前科是很轻微的违法行为,如交通违章等行政处罚,通常对后续犯罪的判刑不会有实质影响。另外,如果前科犯罪与本次犯罪时间间隔过长,也可能不会作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有前科的人对于判刑有影响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