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起还贷的房子离婚时的判决需根据多种情况而定。若房子为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一般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房子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还贷,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后一起还贷的房子在离婚时的判决有不同情形。

第一种情况,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购买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首付3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50万,剩余20万贷款未还。离婚时,房子可能判给男方,男方需对女方就共同还贷的50万及相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第二种情况,婚后购买并共同还贷。如果房子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还贷,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首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或者将房子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夫妻双方婚后购买一套房子,离婚时因都想要房子产生纠纷,法院可能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房子的归属,并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

此外,如果涉及父母出资等情况,判决会更加复杂。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部分款项用于购房,且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总之,婚后一起还贷的房子离婚判决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婚后一起还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判决(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