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回彩礼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能追加被告人。
在离婚彩礼返还纠纷中,追加被告人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彩礼的给付和接收往往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可能涉及到双方家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考虑追加被告人的。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彩礼是由一方家庭支付给另一方家庭,且接收彩礼的不仅仅是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可能还涉及到另一方的父母等家庭成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明确责任承担,法院通常会允许追加相关人员为被告。因为彩礼的处理可能会影响到这些家庭成员的权益,他们参与诉讼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彩礼的来源、去向等情况。
比如,男方家庭将彩礼交给女方家庭,女方父母实际接收并保管了该彩礼,在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只将女方列为被告,可能无法准确查明彩礼的真实使用和保管情况。此时,追加女方父母为被告,能够让法院更清晰地掌握案件全貌,从而做出更合理的判决。
然而,追加被告人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出追加被告的申请,并说明追加的理由和依据。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判断追加被告是否必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法院认为追加被告有助于案件的审理和解决纠纷,会同意追加;反之,如果认为没有必要或者不符合条件,可能会驳回申请。
总之,离婚要回彩礼能否追加被告人,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与彩礼处理有密切关联的其他人员,以及追加被告是否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和纠纷的解决。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来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