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一般对年龄没有绝对限制。通常是否支持误工费赔偿主要看受害人是否因侵权行为导致实际收入减少,而非单纯依据年龄。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误工费赔偿与年龄相关。

对于有劳动能力和收入的人群,无论年龄大小,只要其能证明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并且因人身损害导致了收入的减少,就有权主张误工费。例如一位65岁的老人,虽然达到了退休年龄,但仍然在某单位从事门卫工作,每月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在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后,因治疗和休养无法正常上班,单位停发了工资,那么这位老人就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其误工损失按照实际减少的工资收入来计算。

对于达到退休年龄但仍有劳动收入的人群,司法实践中也是支持其误工费诉求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老年人退休后仍具有劳动能力,会通过返聘、从事个体经营等方式继续获取收入。只要有证据证明其实际收入因侵权行为而减少,法院通常会支持其误工费的主张。

对于未成年人等一般无劳动收入的人群,通常不存在误工费赔偿问题。因为他们一般不具备通过劳动获取收入的条件。但如果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比如一些童星等,在遭受人身损害导致工作受影响、收入减少时,也可以主张误工费。总之,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实际的收入损失,而非年龄大小。

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对年龄有无限制吗(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