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起诉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通常由委托方自行承担,但在特定情形下也可由对方承担。
首先来看起诉费的承担问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在车祸诉讼中,如果原告胜诉,那么通常被告需要承担起诉费用。例如,原告因车祸遭受损失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胜诉,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此时起诉费就会由被告来承担。但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比如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0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6万元,那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起诉费的承担比例。
再说说律师费的承担。在一般情况下,律师费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即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就需要自行支付律师费。这是因为聘请律师是当事人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而做出的自主选择,并非诉讼必然产生的费用。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律师费也可以由对方承担。
一是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如果在涉及车祸的相关合同中,如保险合同等,约定了因纠纷产生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那么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律师费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二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例如在一些知识产权侵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等案件中,法律规定了律师费可以由对方承担,但在车祸案件中这类明确规定较少。不过,如果车祸案件中存在侵权人恶意侵权等情形,法院也可能根据公平原则和具体案情,判决侵权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总之,车祸起诉费和律师费的承担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