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公证后没有有效期限制,只要该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规且公证书本身没有被依法撤销,那么这份经过公证的遗嘱就一直有效。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对经过公证遗嘱设置有效期。遗嘱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一旦遗嘱继承公证完成,公证书就具有法定的证明力。只要遗嘱继承公证书没有被法定程序推翻,其效力就不会因时间的推移而消失。从遗嘱生效的条件来看,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人在生前可以随时变更、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但经过公证的遗嘱,要变更或撤销需要通过再一次的公证程序。也就是说,在遗嘱人未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且遗嘱人死亡这一事实发生后,该公证遗嘱就会按照其内容开始执行遗产的继承分配。从实际案例角度来看,在司法实践中,并不会因为一份公证遗嘱是多年前办理的就否定其效力。只要能够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份公证遗嘱就会被法院认可并作为遗产继承的依据。不过,虽然遗嘱继承公证本身没有有效期限制,但涉及到遗嘱继承的相关权益主张可能会受到诉讼时效的约束。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遗嘱继承公证后有效期几年内(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