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朋友骗钱且有转账记录,应及时整理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详细清晰地陈述被骗经过。
当遇到被朋友骗钱且有转账记录的情况,首先要做的是冷静下来,尽快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转账记录是关键证据之一,除此之外,与该朋友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对方以欺骗手段获取钱财意图的材料都要保存好。
接下来就是选择合适的报警途径。可以前往当地的派出所直接报警,这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在去派出所时,携带好整理好的证据材料,包括转账记录的纸质版或电子版(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等渠道打印或截屏保存)、聊天记录的截图等。
到达派出所后,向值班民警说明来意。在陈述被骗经过时,要尽可能详细、准确。从事情的起因开始讲起,比如朋友是以什么理由向自己借钱或索要钱财,自己是如何基于对朋友的信任进行转账的。要突出朋友欺骗的行为,例如朋友承诺的还款时间、用途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同时,提供朋友的相关信息,如姓名、年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这些信息有助于警方更快地锁定嫌疑人。
除了去派出所报警,也可以拨打当地的报警电话110。在电话中,同样要清晰地说明自己被骗的情况,告知警方转账的金额、时间、方式等关键信息。报警后,要保持电话畅通,积极配合警方的后续调查工作。警方在接到报警后,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和线索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就会予以立案侦查。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耐心,相信警方会依法处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