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被车撞了,通常狗主人责任较大,但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在一般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遛狗牵绳是狗主人应尽的义务。如果狗主人遛狗时不牵绳,导致狗跑到马路上被车撞,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妥善的管理和约束责任,存在明显过错,所以狗主人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
然而,责任划分并非绝对只看狗是否牵绳这一个因素,还需要考虑车辆一方的情况。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超速、酒驾、未按规定操作等违法行为,那么车辆驾驶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车辆在限速40公里每小时的路段,实际行驶速度达到了60公里每小时,在这种情况下撞到了未牵绳的狗,车辆驾驶者的超速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一定作用,就不能完全免除其责任。
另外,如果事故发生在一些特殊区域,比如小区内部道路,其交通规则和责任认定可能与公共道路有所不同。在小区内,车辆行驶速度通常较慢,且应该更加注意避让行人、宠物等。但即便如此,狗主人不牵绳的行为依然是违反基本管理要求的。
在实际处理这类纠纷时,通常会由交警或相关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监控视频等多方面的证据来进行综合判断,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如果双方对责任划分有争议,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