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解除合同退费的计算方式与解除情形相关。通常按照日费率来计算退还金额,即保费×(1-已承保天数 / 365)。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一般情况下,交强险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可以解除。
当符合解除条件时,退费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应退保费 = 保费×(1-已承保天数 / 365)。例如,车主购买交强险支付了 950 元保费,在已经承保 60 天后解除合同,那么应退保费 = 950×(1-60 / 365)≈ 801.37 元。
这里所说的特殊解除情形包括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这几种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若因重复投保交强险而解除合同,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全额退还起期在后面的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出险时由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负责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交强险解除合同退费手续时,车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车辆注销登记证明、停驶证明或公安机关的车辆丢失证明等。保险公司在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退费操作。整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车主应耐心等待退费到账。
总之,交强险解除合同退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已承保天数,按照日费率进行核算,同时要满足特定的解除条件并完成相应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