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分割,需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析出,一般通过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来源、出资情况等因素判断。对于析出后的夫妻共同财产,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要明确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在离婚时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第一步是进行财产的区分。这是因为家庭共有财产中可能包含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区分的方法通常是先由家庭成员进行协商,结合财产的来源、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因素,确定哪些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如果是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就需要根据各方的出资比例等情况来判断夫妻所占的份额。

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无法就财产区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比如,对于家庭经营所得,如果夫妻双方参与了经营活动,那么经营所得中与夫妻劳动付出相关的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将夫妻共同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析出之后,接下来就是对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议处理这部分财产。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约定财产的分割方式和比例。例如,双方可以协商将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就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比如,在有子女需要抚养的情况下,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些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对无过错方予以照顾。

在分割财产时,还需要遵循一些其他的原则。例如,要保护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不能因为分割而使财产的价值受到重大损失。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如知识产权等,还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出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