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一般由交警部门负责,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交警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确定事故责任,之后在法定期限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证明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警,这是启动事故责任认定程序的关键步骤。报警后,交警会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一系列的勘查工作。他们会对事故现场的痕迹、车辆位置、碰撞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和拍照,收集相关证据。同时,还会询问事故当事人和现场目击证人,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相关情况。
在勘查和调查结束后,交警会依据相关的交通法规和事故的具体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认定的结果通常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最后,交警制作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会及时送达给事故当事人。当事人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要仔细核对认定书中的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事实、责任划分等。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