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管理权。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意味着在管理和处分共同财产方面,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一方单独管理或控制的情况。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意愿来决定如何管理共同财产。有些夫妻可能会选择由一方主要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例如掌管家庭的收支、储蓄等,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失去了对财产的管理权利。另一方仍然有权了解家庭财产的状况,并且在重大财产处分时,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重大财产处分是指涉及数额较大、对家庭经济状况有重要影响的财产处理行为,如出售房产、投资大额资金等。对于这类处分,必须经过夫妻双方的一致同意。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可能会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受侵害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共同财产的管理方式。这种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夫妻可以约定各自管理自己的收入,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共同管理家庭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应建立在平等、协商和尊重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参与财产管理,不仅有助于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也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夫妻共同财产归谁管(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