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状态不存在离婚一说,因为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对于未婚生育子女的情况,若要处理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最快的方式通常是男女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子女抚养协议。
在法律层面,只有进行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才会涉及到离婚的问题。而未婚生育,双方并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程序。
如果未婚生育后双方决定分开,需要重点解决的往往是子女的抚养问题。要想快速解决,双方进行友好协商是最佳途径。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金额和方式、探视权的行使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在沟通时,要以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考虑到孩子的生活、教育等实际需求。
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签订书面的子女抚养协议。该协议要明确各项协商好的内容,比如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每月支付多少抚养费,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以及探视孩子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这样的书面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能够保障双方的权益,也为子女的成长提供了明确的保障。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但诉讼程序相对复杂,会经历立案、审理、判决等多个环节,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较多。所以,对于未婚生育子女后分开的情况,协商签订子女抚养协议是最快解决问题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