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职务侵占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并不在法律规定的由其他特定部门负责侦查的范畴内,所以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对职务侵占罪进行立案侦查。

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时,就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如果发现此类犯罪行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向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等。如果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公安机关就会予以立案。

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展开一系列的侦查活动,比如询问证人、调取相关账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等。通过这些侦查活动,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与职务侵占罪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有明确表述: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在职务侵占罪的处理过程中,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环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依法履行职责,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单位的合法权益。

职务侵占罪由哪个部门立案侦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