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赔偿后旧伤复发,仍可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一般需要先进行工伤复发确认,然后根据确认结果,按照规定享受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等相关待遇。

要明确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当工伤一次性赔偿后旧伤复发,第一步是进行工伤复发确认。根据相关规定,工伤人员因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应填写《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如果确认属于工伤复发,那么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待遇。在治疗费用方面,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的,还可以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另外,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工伤复发的相关费用则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此外,如果工伤复发导致劳动能力发生变化,还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根据新的鉴定结论,确定是否需要调整相应的待遇。总之,工伤一次性赔偿后旧伤复发,劳动者依然有相应的保障来维护自身权益,确保能够得到合理的治疗和补偿。

工伤一次性赔偿后复发怎么办(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