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评定需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的相关标准,从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程度等方面综合考量,符合该标准列出的十级伤残情形之一即可评定为十级伤残。

工伤十级伤残评定是一项严谨且有明确标准的工作。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这是全国通用的规范准则。

从器官损伤方面来看,比如身体某个器官出现部分缺损,但形态相对异常。例如手指骨折后愈合,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手指外形改变,若符合标准中关于手指相关的损伤描述,就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标准中明确规定,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可评定为十级。

功能障碍也是评定的关键因素。功能障碍的程度不同,对伤残等级的判定有重要影响。以关节功能为例,如果关节活动度受限,影响到了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部分能力。如膝关节损伤后,经过治疗和康复,膝关节的屈伸活动范围比正常情况明显减小,且符合十级伤残中关于关节功能障碍的描述,也可评定为十级。

医疗依赖程度也在评定范围内。十级伤残通常医疗依赖程度较轻,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在经过治疗后,依靠一般的药物或简单的医疗手段就能维持身体基本状况。

护理依赖程度方面,十级伤残基本无护理依赖,即工伤职工生活能够自理,不需要他人长期进行护理。

在实际评定过程中,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工伤职工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按照标准进行综合判断。只有符合标准中所列举的十级伤残的具体情形之一,才能最终评定为工伤十级伤残。

工伤十级伤残标准怎么评定(0)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4.1.1

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

5.10.1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