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贷款未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不会直接导致坐牢。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如涉及贷款诈骗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
网上贷款的本质是借贷双方基于合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范畴。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因此,网贷逾期的核心责任是民事责任,具体包括偿还本金、利息、逾期违约金等,而非刑事责任。实践中,网贷平台主要通过催收、民事诉讼等方式追讨欠款,极少直接涉及刑事追责。
不过,在两种特殊情形下,网贷逾期可能转化为刑事犯罪,需特别注意:
第一种情形是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构成此罪需满足“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件,具体表现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借款、挥霍贷款资金(如用于赌博、奢侈品消费)、收到贷款后逃匿、隐匿财产、虚假陈述借款用途(如虚构经营项目实际用于挥霍)等。单纯因经济困难暂时无法偿还,不属于“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此罪。例如,借款人借款后因失业、疾病导致无力还款,即使逾期,也仅需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种情形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网贷平台通过民事诉讼胜诉后,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欠款,而借款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此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该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包括隐藏、转移财产,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等。若借款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而非故意逃避执行,也不构成此罪。
从司法实践来看,网贷逾期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例极少。一方面,贷款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认定门槛较高,需要平台提供充分证据(如虚假身份信息、资金挥霍记录等),单纯逾期还款难以满足条件;另一方面,网贷平台更倾向于通过催收、协商或民事诉讼解决纠纷,刑事报案需经公安机关严格审查,立案概率较低。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不涉及刑事犯罪,网贷逾期的民事后果依然严重:一是影响个人征信,逾期记录会被上传至征信系统,影响未来贷款、购房、就业等;二是面临持续催收,包括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可能对生活造成困扰;三是被法院起诉后,若仍未还款,可能被强制执行(查封房产、车辆等财产),甚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赖”),限制高消费(如乘坐高铁、飞机,入住星级酒店等)。
综上,网贷未还一般不会坐牢,但需积极面对:若暂时无力偿还,可主动与平台协商延期还款、分期还款等方案;若已被起诉,应积极应诉并向法院说明还款困难情况,争取调解机会。逃避不是解决办法,及时沟通、合理规划还款才是避免纠纷升级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