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住房契税的计算需结合房屋套数、面积及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税率分档为1%-3%,首套、二套住房有明确优惠,多套住房按3%-5%(各地有差异)执行,特殊情况如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可享减免。

商品住房契税的计算需满足两个核心条件:计算基数为不含增值税的合同总金额(若合同含增值税,需先扣除增值税部分),税率根据房屋套数和面积分档确定。具体规则如下:

首先,明确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在购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无住房记录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已有1套住房的,认定为“二套住房”;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为“多套住房”。套数认定以购房时的不动产查询结果为准。

其次,根据套数和面积确定税率:
首套住房:面积≤90平方米的,税率为1%;面积>90平方米的,税率为1.5%。例如,一套不含税总价100万元的首套住房,若面积85平方米,契税=100万×1%=1万元;若面积120平方米,契税=100万×1.5%=1.5万元。
二套住房:面积≤90平方米的,税率为1%;面积>90平方米的,税率为2%。例如,二套住房面积80平方米、不含税价120万元,契税=120万×1%=1.2万元;面积110平方米的,契税=120万×2%=2.4万元。
多套住房:无论面积大小,税率通常为3%-5%,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北京、上海多套住房税率为3%,部分城市为4%)。

需特别注意“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的计算方式。若购房合同中“总价款”已明确标注“不含增值税”,则直接以此为基数;若合同未区分,需按公式“不含税金额=含税总金额÷(1+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新房增值税税率通常为9%,二手房若为非普通住房且未满2年,增值税税率为5%)。例如,含税总价109万元的新房(增值税率9%),不含税金额=109万÷(1+9%)=100万元,以此作为契税计算基数。

此外,部分特殊情况可享受契税优惠:
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可按1%税率征收(具体以地方政策为准);
拆迁安置住房:因拆迁获得货币补偿后购房的,可凭拆迁补偿协议减免部分契税(减免金额不超过补偿款);
夫妻间过户、法定继承:此类情形不属于商品住房交易,免征契税(非交易环节)。

实际操作中,需注意各地执行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如部分城市对“首套”的认定范围、多套住房的具体税率),建议在签订购房合同前,通过当地税务局官网、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开发商核实具体政策,避免因信息误差导致税费计算错误。

商品住房契税怎么计算(0)

法律依据:

《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