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与初婚一致,核心在于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则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婚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至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及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分割的前提是明确财产性质,即区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产、存款、车辆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例如,二婚夫妻中,一方在再婚前通过继承获得的房产,若遗嘱中明确该房产仅归其个人所有,则离婚时无需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则涵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是婚后取得且无特殊约定,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分割方式首先以双方协议为优先。夫妻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分割比例或补偿方式等,协议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判决时会遵循以下原则: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但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如房屋是否便于分割、生产资料的归属对经营的影响等)、照顾子女(若二婚双方育有共同子女或一方需抚养前婚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如一方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进行调整。

此外,二婚中可能涉及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混同问题,例如一方将婚前存款用于婚后购房或投资,或婚后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共同管理导致难以区分。此时,主张财产为个人所有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提供银行流水、购房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财产来源及性质,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若双方对财产性质存在争议,建议通过专业律师梳理证据,明确财产边界。

实践中,对于房产、股权等价值较高的财产,法院可能会采取竞价、评估折价、变卖分割等方式处理。若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转移、隐匿、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在分割时可能少分或不分财产。

综上,二婚离婚财产分割的关键在于清晰界定财产性质,并结合协议与法律原则进行处理。建议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保留好财产凭证、交易记录等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婚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割(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